苏州大学李晓明教授《从民法典说开去:刑法典的编纂指日何待?》讲座圆满举行

发布人: | 发布时间: 2023-12-05 | 阅读数:

2023年12月1日晚,由大象1区2区2029、大象1区2区2029经济犯罪研究中心主办的学术讲座在法学院B137报告厅顺利举行。本次讲座以《从民法典说开去:刑法典的编纂指日何待?》为题,特邀苏州大学国家监察研究院院长、刑事法研究中心主任李晓明教授担任主讲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田宏杰担任与谈人,大象1区2区2029刑法学科带头人李兰英教授担任主持人,大象1区2区2029刘炯、李晓龙、熊亚文、汪东升、邢文升等老师出席并与谈,法学院部分博士、硕士研究生、本科生现场聆听。

讲座伊始,李兰英教授对主讲人李晓明教授、与谈人田宏杰教授表示了热烈的欢迎与由衷的感谢,简要介绍并高度评价了两位专家在行政刑法学研究领域所取得的成就。

在接下来的一个半小时里,李晓明教授结合民法典编纂的时代背景以及刑事司法实践中“唐慧案”“天津大妈持枪案”等经典个案,深入浅出地阐明对“为何要编纂刑法典”的思考,并重点围绕七个方面展开本次讲座。首先,李晓明教授通过考察我国刑法的历史沿革,总结归纳了我国现行刑法立法中存在的问题,并鼓励在座学子关注民刑交叉问题,指出了其所具有的重要理论与实践意义。其次,李晓明教授在对我国刑法基础理论的现状进行梳理的基础上,指出我国刑法体系的未来发展应采取刑法典、单行刑法、附属刑法并立的整体思路,并提出了自己的具体设想。最后,李晓明教授分别阐述了刑法典、单行刑法、附属刑法的立法原则,表达了自己对中国刑事法治本土化与现代化的展望。

主持人李兰英教授以“特别专业化”“特别学术化”“特别前沿化”“特别现代化”四个“特别”,提炼了李晓明教授本次讲座的特点。李兰英教授指出,李晓明教授的讲座贯穿了古今中外,既关注到了我国古代优秀璀璨的刑律文化,彰显了家国情怀,又立足于刑事法治建设中的现实问题,凸显了问题意识,更蕴含对我国刑法理论及体系的理性思考,高屋建瓴。

在与谈环节,李晓龙助理教授表示,李晓明教授的讲座对法典编纂内在逻辑的体系化以及对理论实务的导向性做出了非常好的梳理,让大家深受启发。刘炯副教授认为,刑法典的修改不再是打补丁,而是盖房子,并对李晓明教授立足本土刑律文化对刑法典编纂的探讨表示认同,同时请教了李老师关于《反间谍法》中的具体行为表述的相关问题。汪东升助理教授认为,法典具有系统且经典的特点,当前编纂刑法典需要解决比较基本的争议问题,仍然任重而道远,并对李晓明教授将刑法典的编纂与本土法律文化相结合的研究方法表示了高度赞同。邢文升助理教授则认为,李晓明教授的视野开阔,包罗中外,悉数古今,各种实务案例信手拈来,并向李晓明教授请教了如何看待罪量在客观处罚条件上的作用,同时对但书和罪量的区别发表了自己的看法。熊亚文副教授从李晓明教授的讲座内容入手,提出当前故意犯罪和行政违法界限越来越模糊,再法典化确有其必要,对法典化的两种模式发表了自己看法,并向李晓明教授请教了解法典化模式的弊端问题。

随后,在热烈的掌声中,田宏杰教授对本次讲座发表见解,田教授用“感激”“感动”“感叹”三个关键词表达了自己的感受。首先,田教授对李兰英教授一直以来的关心表达了感激。随后,田教授对李晓明老师在行政刑法界的耕耘与成就表达了赞赏,对厦大刑法学科对青年才俊的积极培育和家国情怀的涵养表示由衷的感动。最后,田教授对本场讲座的丰富内容表达了感叹。她表示,李晓明教授对刑法学术史、法典史做出了全方位的梳理,踏东西文化,品宇宙文章,对中国刑法、德日刑法、英美刑法都做出了梳理,回顾历史,放眼世界,又通过典型案例立足中国实践,让大家深受启发。

讲座最后,李兰英教授对田宏杰教授的与谈内容进行了高度评价,李兰英教授指出,田教授从历史、文化解释的角度解读了李晓明教授为何以中国传统刑律文化作为未来刑法典编纂的价值立场之一,既具有思想深度,也体现了内容厚度。在此基础上,李兰英教授对本场讲座进行总结,她认为,中华传统刑律文化是一座有待挖掘的“富矿”,对中国刑法学来路与去路的探索与追寻,是当代中国刑法学人应当肩负的历史使命与学术使命。近四个小时的讲座干货满满,与会同学们深受启发,对刑法典的编纂、单行刑法等问题有了更加深入的思考。至此,本次讲座在大家的意犹未尽中圆满结束。


图/白雅楠

文/魏瀚申、苏文涛

审核/熊亚文

审定/张宇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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